江北提督

清末统领江北军务的军事长官
江北提督(1905—1911),全称“提督江北军务总兵官”,是清政府在江北地区设置的最高武职,是清末统领江北军务的最高军事长官。驻清江浦(今江苏淮安)。为从一品官。咸丰十年,置淮扬镇总兵。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裁辙江淮省,由淮扬镇总兵改设江北提督。辖副将一人、提标中军左营、参将三人、提标右营、淮安城守、海州诸营。游击五人、都司六人、守备十有二人、千总二十有八人、把总六十有一人。

内容简介

江北提督全称 提督江北军务总兵官。作为漕运总督江淮巡抚裁撤之后的折中产物,江北提督在设立伊始就因袭了漕运总督与江淮巡抚所掌控的部分职权,这使得江北提督不仅在管辖职权上分担了原先属于江苏这一整体行政机构中的既得利益者江南提督的部分权力,同时还因“节制 江北文武”之权对江北地区的官员尤其是掌管运河事务的文职官员有保举与弹劾的权力。但是,江北提督与众不同的最根本之处在于其对江北地区新政的主持。江北 提督主政江北之后,在编练新军、改良警政、兴办学堂、综理财政等新政措施方面皆进行了超越传统政治之外的新改革,有力地推动了江北地区的近代化历程。江北 提督以武职身份对于江北新政的贡献可以说是晚清地方督抚领导地方新政中独一无二的现象。虽然江北提督对江北地方政治、经济以及军事的发展可谓不余遗力,但这似乎并没有改变江北地方官绅对江北提督若有若无的排挤。所幸的是,节制江北提督的直属 上司两江总督在诸多问题上与其保持着至少表面上的一致,因为两者皆与北洋集团关系匪浅。江北新政也正是由于两江总督以及北洋集团的支持才得以开展顺利。但 是,江北新政的实施并不是无可挑剔的,江北提督更替的频繁、中央政府结构的重组以及经费来源困难等方面的因素使得江北新政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遗憾。

历任提督

姓名
任职时间
卸职时间
卸职原因
潘万才(署理)
光绪三十一年三月庚寅
  1905年4月21日
光绪三十一年四月丙午
  190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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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庆(署理)
光绪三十一年四月丙午
  1905年5月7日
光绪三十二年七月辛酉
  1906年9月14日
去世
荫昌(署理)
光绪三十二年七月辛酉
  1906年9月14日
光绪三十三年五月乙未
  1907年6月15日
回京
王士珍(署理)
光绪三十三年五月乙未
  1907年6月15日
宣统二年三月乙巳
  1910年4月20日
病免
徐绍桢(暂署)
光绪三十四年
  19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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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震春(署理)
宣统二年三月乙巳
  1910年4月20日
宣统二年十一月丁巳
  1910年12月18日
革职
段祺瑞(署理)
宣统二年十一月丁巳
  1910年12月18日
宣统三年九月丙寅
  1911年10月23日
改第二军军统
杨慕时(护理)
宣统三年
  19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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奭良(暂护)
宣统三年
  19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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