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第二次北伐

岳飞第二次北伐
岳飞第二次北伐发生于1136年(绍兴六年)七月和八月期间。岳飞率岳家军收复了陕西一带的商州(今陕西商洛市一带)全境和虢州(今河南灵宝市栾川县一带)的部分地区。

战争背景

自建炎年间(1127—1130)起,南宋的军事实力在历次的战争中逐渐增长起来,到了绍兴五年(1135年),因江淮一带游寇和江西湖南等地的“土寇”都被剿平,南宋朝野上下要求北伐收复失地的呼声变得强烈了,宋廷于是在军事上作了一番部署。
绍兴五年冬,宋廷将全国军队统一改称行营护军,张俊部为中护军,韩世忠部为前护军,岳飞部为后护军,刘光世部为左护军,吴玠部为右护军,王彦八字军”为前护副军。同时部署:韩世忠军驻屯承州(治高邮,今江苏高邮)和楚州(治山阳,今江苏淮安),张俊军驻屯建康府(治江宁,今江苏南京),刘光世军屯太平州(治当涂,今安徽当涂县),分别担任淮河流域长江中、下游防务。岳飞屯驻鄂州(治江夏,今湖北武汉武昌),吴[jiè]扼守川、陕,分别担负长江中、上游各地防务。
此时岳飞军由于大量吸收洞庭杨么军,本部人马进一步壮大,宋廷又将荆湖南路安抚司任士安、郝晸、王俊诸部一万余人,江西南路安抚制置司统制祁超,统领高道、[yūn]等部近一万人,原张浚都督府左军统制杜湛所部数千人 拨归岳飞节制。全军总共拥有约十万人马,编制由十将增为三十将。不仅兵员和素质居各军之冠,其声望也在诸军之上。因而在中原各地坚持抗金的忠义民兵首领,凡南来归宋者,都乐于投奔岳飞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