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懋

明代官员
[mào](1394-1452年),字希昭,怀庆府修武(今河南修武县)人,明朝大臣。
永乐二十二年,中进士,授广东化州判官,迁南直隶通州判官。正统二年,迁海丰县令。颇有善政,超[zhuó]西安知府,治行卓异。景泰三年卒,享年五十八岁。成化中,追赠王懋为中议大夫,赞治尹。

人物生平

王懋,字希昭,河南修武人。仪壮魁整,识见宏远。永乐十八年,中庚子科举人。永乐二十二年,[1]中甲辰科进士,赐进士[chū]身。初授广东化州州判,州汉黎杂居,民族矛盾不断发生,人民不能安居乐业。州把此事交给王懋,王懋对黎民交之以信、结之以恩,黎民大服。年时必到公庭顶礼膜拜。上峰认为王懋有才能,便委以督运。王懋便渡海到海南,历遍海南各地,[shì]完而不扰民。
宣德年间,丁母忧。服阕,授南直隶通州州判。州多豪贾,以贩私盐为业,连船结舰出没江上,与官军对敌。朝廷命刑部侍郎何文渊办理此事,何文渊到通州后,把这件事交于了王懋。王懋[]访其尤者十余人,擒获之,悉置于法,遂屏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