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事房

清朝专门管理皇宫内太监的机构
敬事房,又名宫殿监办事处,清朝时期专门管理皇宫内太监的一个机构[a],位于乾清门内西庑房,隶属内务府[2][3]
最早设立管理宦官的机构,是秦朝时期的少府。汉朝时,改隶大长秋管辖。直到唐朝,才发展出独立管理宦官的机构,被称为中御府,并设有太监一职。[4][5]宋元沿置,在明朝时期,设立二十四衙门,宦官的职权和人员都被扩大。[4]清朝时期,太监演变为宦官的专称。顺治皇帝沿袭明制设有十三衙门,但之后被内务府替代。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专门设立敬事房为管理太监的机构,但仍归内务府管辖。雍正皇帝[yìn][zhēn]登基后,提升内务府地位,而敬事房的职官太监都实行加衔,规定敬事房宫殿监督领侍为正四品, 宫殿正侍为从四品,宫殿副侍为正五品[2]乾隆时期,不仅对太监官品制度进行限制,编[zuǎn]的《国朝宫史》还详细列出太监的职事级职与功罪赏罚等,与此同时,朝廷为约束太监行为,制定治罪条例达50多条。自咸丰皇帝[zhǔ]以后,太监的人数逐年减少,在同治宣统年间,由于慈禧太后长期把持朝政大权,太监的势力有所增长。[6][7]辛亥革命爆发后,随着清朝的覆灭,包括敬事房在内的宦官制度走向衰亡。1924年,溥仪逊清小朝廷被赶出紫禁城,敬事房被彻底废除。[7][8]
敬事房本身无权对外行文,行文须经内务府转发。主要管理宫内杂务,传奉内务谕旨及办理与内务府各机构的往来文件,管理宫内及各处宦官事务。[9]敬事房太监的俸禄主要为月银、月米及公费银,都是按照太监的官衔品级和服役的处所制定。清代初期,敬事房选用太监通常都是以报名投充的方式选用的。之后随着朝廷选验太监的制度更加严格,甚至出现人员缺编,由王公大臣输送的情况。[10]清朝末代皇帝溥仪认为,敬事房是为虎作伥的角色而以太监打太监出名的地方。[11]

设置背景

中国古代关于宦官制度的起源,在史籍中缺乏明确的记载。[12]先秦时期,宦官的职掌和组织机构还不健全,秦朝时期,宦官隶属少府,到了汉朝,归为大长秋管理,凡是涉及宫内隐秘之事和侍奉后宫事务大都由宦官办理。隋朝初年,沿袭北齐官制,设置内侍省,多用太监和士人充任。唐高宗李治时期,将掌管宫内交通工具和衣服的殿中省改为中御府,以中御太监、少监管理事务,“太监”这一官职由此设立。[4][5]宋朝宦官隶属内侍省和入内内侍省,并对人员限额,严禁宦官参与朝政。而元朝的宦官分别不仅隶属侍正府、中政院,还在皇太后的长信、长秋、长宁、长庆、宁徽等寺任职。[13]明朝初期,明太祖朱元璋严禁太监参政,到朱棣登基后,朝廷设置二十四衙门,由十二监、四司、八局构成。宦官人数最多时超十万人,明朝太监干政是历朝历代最严重的时期。[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