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衙门

明代宦官伺奉皇帝及家族的机构
二十四衙门是明代宦官伺奉皇帝及其家族的机构,内设十二监、四司、八局,统称二十四衙门。二十四衙门并非明代宦官体制,其主官太监也无硬性规定必用宦官,是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机构,后多派宦官掌其职,因此常被现代人误解,甚至藉清代野史证明明代有宦官十万人,事实上这些单位绝大多数是由南京乔迁来的工匠,北京一地含其他各部会的工匠不过27,000户,每户抽一丁服徭役,有五年一班服徭役者,亦有四年、三年、二年一班者,故现代称为“宦官二十四衙门”是非常不适合的。内设十二监、四司、八局,各专设掌印太监提领。随后清初时,清朝亦仿明朝体例设有十三衙门

由来

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应天府即皇帝位,定国号为大明,建元洪武。为管理皇宫内廷事务,朱元璋设立内廷二十四衙门,同时鉴于历朝以来宦官专权造成的危害,他曾多次下诏规范、限制宦官的行为。他曾对侍臣言道:“此曹止可供洒扫,给使令,非别有委任,毋令过多。”此外他还定下规矩,“内侍毋许识字”。
二十四衙门
1384年朱元璋下令铸造铁牌,置与宫门中,上书“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同时又下诏给政府各部门“毋得与内官监文移往来”。但之后通过“靖难之役”登上皇位的朱棣开始大肆派遣宦官担任出使、监军、巡边的任务。此后宦官的权势越来越大,而二十四衙门也成为显赫一时的权力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