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州

南谯州
南谯州概述,古州名。南朝·陈太建七年(575年)三月设置,隋开皇九年(589年)撤销。前身为南朝·梁大同二年(536年)设置的谯州。辖境大体相当于今天的滁州市市区、全椒县来安县、明光张八岭以南地区、浦口西部地区、巢湖市部分地区。

行政区划

南谯州州府所在地为新昌郡顿丘县。下辖5个郡,12个县。新昌郡(下辖顿丘县、乐县),南谯郡(下辖蕲县)、北谯郡(下辖北谯县、西谯县)、高塘郡(下辖高塘县、平阿县、盘塘县、石城县兰陵县)、南梁郡(下辖阜陵县、西华县

具体建置

新昌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