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州
南谯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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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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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州概述,古州名。南朝·陈太建七年(575年)三月设置,隋开皇九年(589年)撤销。前身为
南朝·梁
大同二年(536年)设置的
谯州
。辖境大体相当于今天的
滁州市
市区、
全椒县
、
来安县
、明光张八岭以南地区、
浦口
西部地区、
巢湖市
部分地区。
行政区划
南谯州州府所在地为
新昌郡
顿丘县
。下辖5个郡,12个县。新昌郡(下辖顿丘县、乐
钜
县),
南谯郡
(下辖蕲县)、
北谯郡
(下辖北谯县、西谯县)、高塘郡(下辖高塘县、平阿县、盘塘县、
石城县
、
兰陵县
)、南梁郡(下辖阜陵县、
西华县
)
具体建置
新昌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