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逻辑

传统逻辑
传统逻辑是指数理逻辑产生以前的形式逻辑。与“现代逻辑”相对。包括古典演绎逻辑和古典归纳逻辑,即由亚里士多德创立、经过中世纪和近代的演变而一直发展到19世纪的形式逻辑。传统逻辑主要研究性质命题(主宾式语句)及其推理——三段论。传统逻辑缺乏对关系命题及其推理的研究,也缺乏对量词的研究。到19世纪,不少逻辑学家意识到了传统逻辑的这些缺点与不足,要求进行改革,从而导致了数理逻辑的建立和发展。

定义

逻辑是思维的规律,逻辑学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思维规律是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的
统一,传统逻辑或所谓“形式逻辑”也是从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上来研究思维规律的学说,因而决不是什么形式逻辑。正好象传统把概念说成是思维的形式是混淆了概念和语言一样,把传统逻辑说成是思维形式的学说是混淆了传统逻辑和语言学。如果象马克思说的,只有语言才是思维的形式,那么,只有语言学才是研究思维的形式和形式的规律(如语法规则)的学说。而传统逻辑一开始就不是什么“纯思维形式”的科学。传统逻辑的创始人亚里士多德认为判断的主词和宾词的联系就反映了事物之间的客观关系,列宁说他的逻辑学是寻求、探索,它接近于黑格尔的逻辑学。后来传统逻辑的发展,与其说被“形式”主义化了,还不如说是被歪曲化了。因为,根据恩格斯的传统逻辑和辩证逻辑的关系是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的关系的比喻,可以认为辩证逻辑(对称逻辑是辩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研究人的认识的理性阶段的规律,传统逻辑则研究人的认识的知性阶段的规律。超出了传统逻辑的适用范围,把传统逻辑应用到整个人类认识的过程,使它成为诡辩的工具并陷入悖论是并不奇怪的。黑格尔之所以认为传统逻辑可以成为诡辩工具,是因为黑格尔把传统逻辑和形而上学混为一谈,从而把传统逻辑的局限性绝对化了。但正好象超出了真理的应用范围,把真理变成谬误并不等于真理本身就是谬误一样,超出了传统逻辑的适用范围,把传统逻辑变成诡辩的工具也不等于传统逻辑本身就是纯形式的东西。以上内容摘自:陈世清 著:《经济学的形而上学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1.2第2版

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