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区

中国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辖区
加格达奇区,是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境内的,由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管辖的县级区,是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首府所在地。该区位于中国黑龙江省西北部、大兴安岭山脉的东南坡,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境内,南、西面和鄂伦春自治旗毗邻,东、北面与松岭区接壤。截止2023年,加格达奇归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管辖,其区下辖2镇、2乡、4街道。[2][1]加格达奇区常住人口137105人(截至2020年)[7],总面积1359平方千米,其中林地面积90207公顷,农业用地面积129523公顷,耕地面积17467公顷,水域面积1583公顷。[1]
加格达奇地处大兴安岭山脉东坡余脉,山势平缓,起伏不大,属低山丘陵地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低山丘陵分布在城区的周围,大部分平川分布在甘河南北两岸。平均海拔为472米。加格达奇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为-1.5℃,无霜期为85天至130天。年平均降水量为494.8毫米,春秋分明,冬长夏短,冬季气候寒冷,被称为“高寒禁区”。[1]先秦时期,这里为东胡部落联盟体属地。隋唐时期,为室韦督都府属地。辽代,为上京道东北路招讨司所辖。明代,属奴儿干指挥都司坚河卫管辖。[8]1689年,由布特哈总管衙门管理(副都统级)。908年,为黑龙江行省(简称黑龙江省)呼伦兵备道呼伦直隶厅管辖。[8]1932年,为伪兴安分东省管辖。1934年,为新合并的伪兴安东省所辖的巴彦旗管辖。1951年10月31日,加格达奇由呼伦贝尔盟新成立的鄂伦春族自治旗管辖。1960年7月,鄂伦春自治旗在加格达奇设立建镇办事处。[8]1964年10月,呼伦贝尔盟公署决定,将加格达奇镇交给大兴安岭林区会战指挥部管理。970年2月,加格达奇镇改称加格达奇区,设为大兴安岭特区首府。 1986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加格达奇区为县级区建制。[8]
2022年加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6.1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增长6.0%。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6.8亿元,同比增长3.8%;[9]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6亿元,同比下降0.1 %;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5.7亿元,同比增长7.1%。三次产业结构为14.8:7.8:77.4,全年人均生产总值34599元。[9]加格达奇区旅游业,发达境内旅游资源丰富,著名景点有、北山公园儿童公园、东湖公园、铁道兵纪念碑等年接待旅游人数达6.1万人次。[5]

命名由来

加格达奇这地方,当时有两个称号。一个叫“大高崖子”,指现在东南屯靠河的地方。[10]伪满时日本人组织采伐队,在甘河两岸掠夺木材,顺甘河流送木排。因为这里地势较高,前边有河,后面靠山,依山傍水,河弯水缓,便于叠坝,流送工人到这里停排,上岸休息,吃住在大高崖子,然后再顺流而下,将木排流送到嫩江等地。时间长了,大高崖子这名就叫出去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