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东省

1934年改建成的省
日本为加强在伪满洲国中国民众的控制统治,1932年3月30日,对沦陷区行政区划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中以齐齐哈尔为中心,建立了兴安东分省,任命额勒春为省长。[1][2][3]同年秋天,又在齐齐哈尔设立兴安东分省公署临时办公处。大同二年(1933年)1月17日,伪满洲国政府将兴安东分省公署临时办事处迁至齐齐哈尔西北125公里的布特哈旗扎兰屯,并于1月22日在扎兰屯建立兴安东分省公署。[4]康德元年(1934年)12月1日,伪满洲国撤销兴安东、西、南、北4个分省,建立4个省,兴安东分省遂改建为兴安东省。

地点概况

新设立的兴安东省以扎兰为省会。西北大兴安岭为界,与兴安北省为邻;东南部以嫩江为界,与龙江省接壤;南以金界壕(即金长城,旧日称成吉思汗边墙)为界,同兴安南省连接,北以小兴安岭为界,与黑河省接壤。
下辖布特哈旗(1934年雅鲁县分为二旗,布特哈旗仍驻扎兰屯)、阿荣旗(1934年分雅鲁县置)、莫力达瓦旗(1934年布西设治局改置)、巴彦旗(30年代析莫力达瓦旗置)五旗。
总土地面积106728平方公里,其中布特哈旗总面积l9503平方公里,阿荣旗总面积12533平方公里,莫力达瓦旗总面积15934平方公里,喜扎嘎尔旗总面积12085平方公里,巴彦旗总面积46664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