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挂车

独立承载、依靠他车引驶的车辆
全挂车是指由自身承担全部荷载,与牵引车仅用挂钩连接的挂车。全挂车主要用于码头、工厂、港口等场区内运输。[1]
全挂车主车不需要承担挂车荷载,只是提供动力实现对全挂车的牵引与转向。典型的全挂车一般由车架、货台(上装)、牵引杆(架)(带挂环)、转向装置、悬架、车轮、制动系统、信号系统等组成。[1]
全挂车在中国最盛行的时期是20世纪70-90年代,后来随着汽车工业发展和高速公路的普及,全挂车在复杂多变地形和高速行驶时的安全问题逐渐暴露出来,1995年施行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规定全挂牵引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2]。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颁布,再次明确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3]在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全挂车的生产逐渐萎缩,其技术提升缓慢,仅限于个别地区和特殊环境使用,如煤炭、粮食运输等。[1]

发展历史

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因为技术和道路条件等多方面的综合影响,开始广泛应用全挂车型。[1]20世纪七十年代末期,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国产卡车制造工艺有限,大吨位的牵引车无法得到突破,半挂产品在承载能力上和全挂车不分伯仲,而在灵活程度上则是后者占优,在运量不大的情况下除去挂车,充当牵引车头的载货车去拉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