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伊里布
清朝的宗室、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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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新觉罗·伊里布(1772—1843年),
清朝
宗室、大臣,字莘农,满洲镶黄旗人,
议政大臣
巩阿岱
六世孙,宗社党首领
良弼
的祖父,签署《
南京条约
》的中方代表之一。早年历任通判、
知府
、
知州
、
按察使
、布政使等职,以及
陕西
、
山东
、
云南巡抚
,在任上以清廉闻名。
道光
十三年(1833年),调任
云贵总督
、
协办大学士
,道光十九年(1839年)十二月,调任
两江总督
。道光二十年(1840年)
第一次鸦片战争
期间,伊里布被任命为
钦差大臣
,负责
浙江
沿海的军事行动。其后被弹劾撤职。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三月,清朝政府重新启用伊里布,命其协助
耆英
抵抗英军,最终签署了《
南京条约
》。
南京
签约后,伊里布被任命为
广州
将军、钦差大臣,负责在广州办理战后事宜。伊里布到任后,发现
广州
民心不服,
英国
又多有逼迫。
道光
二十三年(1843年)伊里布即忧悴而死。死后赠
太子太保
,
谥号
文敏。
[1]
人物生平
早年官途
爱新觉罗·伊里布生于
清朝
乾隆
三十七年(1772年),
嘉庆
六年(1801年)中
进士
,授
国子监
学正职,后来出任
云南府
南关通判,历任
澄江
知府
、腾越
知州
,并且能与当地
土司
保持良好的关系,受到
云贵总督
伯麟
的推荐。道光元年(1821年),跟随云贵总督庆保镇压永北少数民族叛乱有功,代理
永昌
知府,不久升任安徽
太平府
知府,此后历任山西冀宁道台、
浙江
按察使
、湖北、浙江布政使等职。
道光
五年(1825年),伊升任
陕西巡抚
,后又先后调任
山东
和
云南巡抚
,以清廉闻名。
道光十三年(1833年),伊里布升任云贵总督,道光十八年(1838年),被授予
协办大学士
头衔,次年调任
两江总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