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伊里布

清朝的宗室、大臣
爱新觉罗·伊里布(1772—1843年),清朝宗室、大臣,字莘农,满洲镶黄旗人,议政大臣巩阿岱六世孙,宗社党首领良弼的祖父,签署《南京条约》的中方代表之一。早年历任通判、知府知州按察使、布政使等职,以及陕西山东云南巡抚,在任上以清廉闻名。道光十三年(1833年),调任云贵总督协办大学士,道光十九年(1839年)十二月,调任两江总督。道光二十年(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伊里布被任命为钦差大臣,负责浙江沿海的军事行动。其后被弹劾撤职。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三月,清朝政府重新启用伊里布,命其协助耆英抵抗英军,最终签署了《南京条约》。南京签约后,伊里布被任命为广州将军、钦差大臣,负责在广州办理战后事宜。伊里布到任后,发现广州民心不服,英国又多有逼迫。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伊里布即忧悴而死。死后赠太子太保谥号文敏。[1]

人物生平

早年官途

爱新觉罗·伊里布生于清朝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嘉庆六年(1801年)中进士,授国子监学正职,后来出任云南府南关通判,历任澄江知府、腾越知州,并且能与当地土司保持良好的关系,受到云贵总督伯麟的推荐。道光元年(1821年),跟随云贵总督庆保镇压永北少数民族叛乱有功,代理永昌知府,不久升任安徽太平府知府,此后历任山西冀宁道台、浙江按察使、湖北、浙江布政使等职。道光五年(1825年),伊升任陕西巡抚,后又先后调任山东云南巡抚,以清廉闻名。
道光十三年(1833年),伊里布升任云贵总督,道光十八年(1838年),被授予协办大学士头衔,次年调任两江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