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显卫

辽宁省大连市黑社会犯罪集团头目
邹显卫(1963年3月-2003年11月3日),出生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是大连市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绰号“虎豹”。[1]
1979年9月,16岁的邹显卫因持刀伤人被劳教两年;1983年4月,邹显卫因流氓罪被大连市金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出狱后的邹显卫投资开办歌舞厅和娱乐餐饮项目,并网罗了一大批流氓地痞为自己充当打手,期间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死刑。邹显卫的团伙成员为其四处活动并买通官员,使邹显卫于2000年3月21日获准保外就医[1]2000年4月7日,邹显卫持猎枪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后跑路,于2001年年初被公安机关抓获。[2]
2003年7月22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邹显卫及其同伙陈德政死刑。两人对此判决不服,提出上诉。2003年10月23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对案犯邹显卫、陈德政执行死刑的命令。2003年11月3日,邹显卫、陈德政被执行死刑。[3]

人物生平

早期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