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是指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一部行政法规,其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1]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于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2][3]

发展历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于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