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光嗣

唐代泗水县县令
孔光嗣(?-913年)是孔子的第41代或第42代嫡长孙,生于晚唐乱世。他曾被任命为泗水县县令,但因时世动乱而失去爵位。孔光嗣在孔末乱孔事件中被杀害,去世于后梁乾化三年(公元913年)。929年,孔子的文宣公孔邈去世。

基本介绍

孔光嗣,孔子四十二代孙。生于晚唐,后梁乾化三年卒(公元913年)。
唐末藩镇复起,战乱不休,唐朝皇室自顾不暇,对孔氏家族的优待也远不如过往,孔子四十二世嫡长孙孔光嗣因此未能承袭文宣公的爵位,只是在唐天[yòu]二年(公元905年)被任命为泗水县县令。后梁乾化三年(公元913年),孔景的后裔孔末眼见天下大乱,时局动荡,起了谋逆夺位的野心,遂伙同暴徒将生活在曲阜的阙里孔氏一一杀害,最后,孔末又到泗水杀害了孔子第四十二代嫡长孙孔光嗣,夺其家产,取代其位,主孔子祀,俨然以孔子嫡裔自居。经此孔末乱孔,曲阜的孔子后裔几乎被杀尽。
唐明宗长兴元年(930年),鲁人将孔末假冒嫡裔之事告诸官府-“曲阜令孔末非圣人之后,光嗣有子名仁玉,现育于外婆张氏家中”,朝廷获悉后即诛孔末,授孔仁玉曲阜县主簿,主孔子祀事。长兴三年(932年)迁龚丘(今山东宁阳县)令,封文宣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