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仲

西周时期诸侯国蔡国第二任君主
蔡仲(约公元前11世纪),姬姓,名胡,是周文王之孙、蔡叔度之子、周武王的侄子,西周时期诸侯国蔡国第二任国君。蔡仲的父亲蔡叔度因参与三监之乱而被流放,但蔡仲改进了自己的品行,与人和善,周公旦得知后提拔他担任鲁国卿士,辅佐其子鲁公伯禽。蔡仲在鲁国治理有方,政绩卓著,周公旦因此将蔡地续封给蔡仲,以奉祀蔡叔度。蔡仲死后,其子蔡伯荒继位。根据参考资料,蔡仲是蔡叔度的儿子,而不是唯一的儿子。此外,蔡仲的名字中的“胡”字在不同的资料中有不同的解释,但都与蔡叔度的家族有关。[1]

人物生平

父亲作乱

周武王十一年(公元前1046年),蔡仲的二伯父周武王灭亡商朝,建立周朝政权,史称西周
周武王建立周朝后,为巩固周朝政权,实行分封制,大封功臣、宗室以及先贤后代,于是将五弟、蔡仲的父亲蔡叔度封在蔡地,建立蔡国,居住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周武王还将商朝的遗民封给商纣王帝辛)之子武庚禄父),与诸侯同等地位,以奉持他祖先的祭祀不致断绝。周武王因武庚还未心悦诚服,恐其有异心,于是便让蔡叔度和三弟管叔鲜、八弟霍叔处协助监督武庚,一起治理商朝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