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

国家行政机关
芜湖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芜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芜湖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分别由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市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历史沿革

1949年4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芜湖;4月27日成立芜湖军事管制委员会,直属南京军事管制委员会。
1949年5月10日,芜湖市人民政府成立。5月12日,芜湖县人民政府成立。芜湖市、县分置。芜湖自此正式设立市建制。芜湖市属皖南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