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英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李国英,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文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负责人事、行政、财务等),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文字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语言学会理事。入选北京市跨世纪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曾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等荣誉。另有同名香港立法会议员;清代四川第一任封疆大吏;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南京大学讲师;《健康医报》主编;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公司党委书记;荣县风[líng]文学会会员;上海仁爱医院 妇产科主任医师惠州市特殊人运动员;保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等。

人物经历

1978年10月-1982年7月于河北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获学士学位,并留校任教。
1985年9月—1987年12月在北京市范大学中文系汉语文字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导师陆宗达王宁先生。
1988年1月直攻博士学位,导师陆宗达、周祖谟,1991年7月毕业,获文学博士学位,并留校在古代汉语教研室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