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量守恒定律

物理学的定律
动量守恒定律(Law of conservation of momentum)是指一个系统不受外力或者所受外力的合力为零,这个系统的总动量保持不变。[6]动量守恒定律是自然界中最重要最普遍的守恒定律之一,适用于任何形式的相互作用,也适用于宏观物体和微观粒子,以及低速和高速运动的物体,其具备的特性有系统性、矢量性、相对性,同时性、普适性。[6][1]
1638年,伽利略(Galileo Galilei)提出动量的近似概念。[7]1644年,笛卡尔(René Descartes)对动量概念进行补充,使得动量概念进入雏形阶段。[7]1668年,惠更斯(Christiaan Huygens)确定了动量是个矢量 ,具有方向性。[7]1687年,牛顿(Sir Isaac Newton)建立了完整的动量概念。[7]17~18世纪,笛卡尔学派与莱布尼茨学派产生运动量度之争。[7]1743年 ,达朗贝尔(Jean-Baptiste le Rond d'Alembert)表明了两者之间是“对立统一” 的关系 。[7]1880年,恩格斯德语:FriedrichEngels)从“辩证法” 的角度总结 出:
是以机械运动为量度的物理量
是以机械运动转化为其他形式的运动能力来量度的物理量。[7]
动量守恒定律的应用非常广泛,在航空航天、军工武器、水利建设等方面都有应用,比较典型的有火箭[2]迫击炮、粘性泥石流冲击力的计算[3]桥墩壅水预测[4]、分析船闸口门区船舶安全通航条件[5]等。

简史

动量概念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