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共和制

通过议会来监督政府的政治制度
议会共和制亦称 “议会制共和国”。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政府)由议会授权或委托组成,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3]
议会共和制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的一种,与“总统制共和国”相对称。在这种政体下,议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享有立法和组织、监督政府(内阁)等权力;总统为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不负实际行政责任;政府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组成,并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现在联邦德国、意大利、芬兰希腊、印度、新加坡等国都是采用这种政权组织形式。[3][5]

概念解释

议会制是以议会为权力核心,行政权与立法权合一,其基本原则是责任政府,阁员和内阁整体对议会负责。如果议会对某位阁员或整体内阁不信任,个别阁员或整体内阁需辞职。[6]
民主共和制是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根据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关系的不同,民主共和制又可分为议会制共和制和总统制共和制。[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