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

中国西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
昌都市,古称“康”“客木”[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位于西藏自治区东部、介于东经93°6′—99°2′,北纬28°5′—32°6′之间,总面积为10.983万平方千米[3]。截止2014年10月,昌都地区辖11个县、138个乡镇、1142个村(居)[4]。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昌都市常住人口为760966人[5]
昌都市的基本地貌类型有山地、台地和高山平原等[12],总地势西北高,东南低[13]怒江澜沧江金沙江穿流而过[14],在境内流程约1900余公里[7]。昌都地区气候以寒冷为基本特点,各地年平均气温为2.4℃至10.4℃[15],年温差小而日温差大;日照充足,太阳辐射强烈,各地平均年日照时数在2100小时至2700小时之间[15];降水量少,年均降水量为249.9毫米至636.4毫米[16],季节分布不均匀,干旱突出[17]
距今 4000~5000 年前,昌都境内卡若一带已有古人类居住和生息繁衍[18]。公元13世纪,元朝中央政府在宣政院下设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管理藏区,昌都地区归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1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1年1月1日,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2014年10月24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昌都撤地设市[19],设立地级昌都市和卡若区,以原昌都地区的行政区域为昌都市的行政区域[1]。市政府驻地为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西路378号[9]
昌都市发展藏东高原特色农牧业,农业种植以葡萄荞麦、优质青稞等农产品为主[20],牧产以阿旺绵羊、藏香猪为特色[21]。初步形成以采矿、电力、建材、森工、印刷、藏药、化工、手工业等为主的工业体系[7]。2021年,昌都市生产总值达279.24亿元,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11.8%、39.5%、48.7%。[8]
昌都市旅游以高原自然风光、藏传佛教文化和藏族风情为主要特色,有江达县岗托红色旅游芒康县千年古盐田、卡若区茶马城、八宿然乌湖、来古冰川等知名景点[22]。此外,昌都市还保留着如井盐晒制技艺、波罗古泽刻版制作技艺、酥油花等非遗项目[23]。于2021年荣获“第五届西藏自治区文明城市”“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等荣誉称号[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