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曾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2018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四川省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省公安厅的消防管理职责,省民政厅的救灾职责,相关机构的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防治、森林防火、草原防火、震灾应急救援等相关职责,省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等整合,组建省应急管理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加挂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安全生产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省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