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由全国人大环资委起草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编写。2019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经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第20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1]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全文共计9章,96条。其目的是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3]

出台历程

2018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立法规划(共116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位于第一类项目: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2018年7月17日,水利部部长鄂竟平在全面建立河长制新闻发布会上说。“要协同有关方面,促进《长江保护法》尽快颁布。我们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抓紧立法草案的研究起草工作,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力争尽早促成法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