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尼亚语

印欧语系自成支的语言
阿尔巴尼亚语是一种属于印欧语系的语言,母语人数约540万人,是阿尔巴尼亚、科索沃和马其顿的官方语言。阿尔巴尼亚语主要分布于阿尔巴尼亚,使用人口约280万,也通行于塞尔维亚科索沃地区,使用人口约133万余人。此外,在希腊与阿尔巴尼亚接壤的小部分地区和意大利南部的阿尔巴尼亚人聚居地区也有人使用。全世界总使用人数约450万。阿尔巴尼亚语可能主要来源于二千年前用于该地区的伊利里亚语,以及其他一些印欧语系的亚族中。阿尔巴尼亚语有几种方言,其中Tosk用于阿尔巴尼亚南部和中部以及在希腊西北部的阿尔巴尼亚少数群体中,而Gheg(或Geg)则使用于阿尔巴尼亚北部(包括首都地拉那)以及北马其顿的阿尔巴尼亚人中。最早提及有关阿尔巴尼亚语的文件,为杜布罗夫尼克的一份犯罪纪录,纪录于13世纪晚期。[1]

语言特点

主要方言有两种:南部的托斯克方言和北部的盖格方言,差别不大。
马纳斯蒂尔代表大会确定了阿尔巴尼亚语使用的字母表阿尔巴尼亚正字法会议确定了统一的标准语言,认为这种标准语言的基础是两种主要方言中共同的基本要素。1967年公布了《阿尔巴尼亚语正字法规则》草案。《现代阿尔巴尼亚语词典》(见图)的出版标志着阿尔巴尼亚统一的标准语言达到了新的水平。文字共有36个字母,其中包括2个新创字母,9个二合字母。拼写和发音基本一致。
阿尔巴尼亚语的名词分阳性、阴性、中性,有单数复数、定指和不定指之分,有6个格。连接小词是特有的词类,它连接名词和形容词、名词和属格名词或名词和属格代词。形容词一般位于名词后,与名词的性和数一致。如形容词位于名词前,则有强调意义。动词有下列语法范畴:三个人称和两个数;主动语态和被动语态;展开式(陈述式、连接式、条件式、愿望式、命令式和惊奇式)和非展开式(不定式、形动式和副动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