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嘉理案

马嘉理案
马嘉理案,又称“云南事件”或“滇案”,是1875年发生的一宗涉及中英关系的外交事件。英国驻华公使馆翻译马嘉理擅自带领一支英军闯入云南,开枪打死中国居民,引发当地人民奋起抵抗。马嘉理被打死后,英国迫使清政府签订了《烟台条约》。[1]

事件经过

同治十三年(1874年)6月,英国以考察云南地区的商贸情况为由,派遣上校柏朗带领当时在印度的一支由193名英国官员、商人、军官、士兵组成的勘探队,途经缅甸自陆路进入中国云南,为通商做前期的准备工作。为了解决勘探队的语言交流问题,威妥玛在征得总理衙门准许的情况下,派遣翻译官马嘉理前往中缅交界处迎候。
马嘉理从同治十三年6月开始动身由上海出发,途经汉口、湖南贵州云南,于12月初十到达缅甸新街,与柏朗会合。
在为柏朗颁发“游历”护照时,总理衙门一方面曾婉言劝告柏朗:边境地区不安全,尽量不要前往,但柏朗一行人不听。总理衙门又要求沿途各省及云南督抚妥为照料。因此,马嘉理在进入云南后受到当地官员的周到款待和关照,十分顺利地出境。而马嘉理并未将自己的返程时间、路线预先知会中国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