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国旗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国旗,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国旗,呈横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5∶3,自上而下由黑、红、黄三个平行相等的横长方形相连而成。[2]
1918年德意志帝国垮台后,魏玛共和国继续采用黑、红、黄三色旗为国旗。[2]1921年4月11日,《德国国旗条例》发布,明确德国国旗由三条宽度相等的水平条纹组成,位于顶部黑色,中间是红色,底部是金黄色。[3]1949年9月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依然采用魏玛共和国时期的三色旗;同年10月成立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也采用三色旗,只是在旗面正中加了包括锤子量规、麦穗等国徽图案,以示区别。1990年10月3日,统一后的德国仍沿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国旗。[2]纳粹曾废除了这面旗子,换成了纳粹十字。[4]1999年6月2日,德国联邦政府颁布了关于国旗的官方设计方案。表明联邦国旗由三条宽度相等的横条纹组成,顶部为黑色,中间为红色,底部为金色,旗布的高度与长度之比为3:5,同时对总统旗、公务旗进行了规定。[5]
德国国旗用黑、红、黄三色,它的视觉效果正符合德国人凝重理智的性格特征。[6]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国旗黑、红、金3种颜色长久以来象征的是泛日耳曼民族争取统一、独立、主权的雄心。其中黑色代表严谨肃穆;红色象征燃烧的火焰,激发人民憧憬自由的热情;金色象征真理的光辉,决不会被历史的泥沙掩埋。[7]1817年在瓦尔特堡节上,人们讴歌三色旗,将黑、红、金誉为自由与统一的标志。[8]

国旗历史

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