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县

广东西部的历史行政区划
茂名县为广东西部的一个历史行政区划。县域为今高州市(不含深镇镇古丁镇马贵镇);茂南区(不含羊角镇);吴川市东部(梅菉街道博铺街道大山江街道、海滨街道中东部、浅水镇兰石镇长岐镇覃巴镇);电白区小良镇化州市南盛街道南盛村、南盛社区和平垌村。
隋开皇十年(590)设茂名县,当时属高凉郡。唐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为潘州治。唐开宝五年(公元972年)潘州废,茂名县属高州。元大德八年(1304年)为高州路治。明、清相继为高州府治,为粤西第一大县,民国时为广东为数不多的一等县。
茂名县于1926年析置梅菉市,1947年改梅茂县;1958年至1959年茂名县域南部析置茂名市(县级),茂名县改称高州县。

建国后规划

1958年5月12日,成立茂名市政筹备处,同年5月23日改为茂名工矿区城市筹备处,同年8月26日成立茂名工矿区市,以后陆续将茂名县卫星公社全部和火箭公社大部(今金塘、公馆、新坡、高山、镇盛、鳌头、袂花等7个镇,茂南城郊经济开发试验区和河东、河西、红旗、新华、露天矿、官渡、站前等7个街道办事处)划归茂名工矿区市;火箭公社的小良(旧作“肇良”,今茂港区小良镇)划给电白县;同时,为配合原化县组织劳力开挖“引鉴工、农业渠”,原化县山尾公社的乐堂、百室堂、东方红、谢村、蒲山、山尾、旺山和原茂名县超英公社(此公社包括原石鼓乡及沙田乡)的南盛墟、南盛、平垌共10个生产大队合并为南盛公社并隶属于化州县;原茂名县火箭公社龙首乡和火箭公社[áo]头乡的兰石划入化州县。1961年化州吴川分县后,兰石、龙首、高栈等划给吴川县,南盛划给化州县。原属茂名县的其余地区和原信宜县的古丁、马贵、深镇为高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