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区教育工作。自1950年新疆省成立教育厅以来,经历了多次改制,包括1970年9月改教育厅为教育局,1982年改教育局为教育厅,1986年改教育厅为教育委员会,2000年8月改教育委员会为教育厅。该厅负责规划、管理和监督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等方面。

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自治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