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区

新疆克拉玛依市下辖区
克拉玛依区是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辖区,位于加依尔山南麓、准噶尔盆地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西北边缘,是克拉玛依市中心城区,是克拉玛依市党、政、军机关和国家特大型企业新疆油田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公司机关所在地,同时也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商业中心。截至2023年,克拉玛依区域总面积3833.4平方千米,辖区有6个街道办事处、67个社区、1个农业综合开发区、1个农牧业乡、2个国营牧场。克拉玛依区总人口300723人,其中农村人口1769人。[1]
克拉玛依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境内多为平坦的戈壁滩,属温带大陆性荒漠气候,冬季温差大,年均气温8.3℃,干旱少雨,平均年降水量118.3毫米。克拉玛依区农业以种植玉米、棉花、蔬菜为主,主要矿产资源有石油和天然气,工业以石油开采、天然气开采、石油加工等产业为主。克拉玛依区交通较为便利,北疆铁路217国道和201省道从区境通过;克拉玛依机场位于区域南部偏东,已开通到达北京上海乌鲁木齐郑州等地的航班。2023年,克拉玛依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35.48亿元,增长4.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82亿元,增长78.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59亿元,增长14.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024元,增长6.8%。[2][3][4]
克拉玛依区风景名胜有胡杨林保护区、克拉玛依一号井纪念碑、九龙潭、阿依库勒景区、黑油山、大漠国际高尔夫球场、克拉玛依展览馆等。[2][4]克拉玛依区有丝路小镇、铁马夜市、汇嘉滨河广场、吉祥路风情街等夜市。[5]克拉玛依区持续实施“大绿化工程”和“蓝天工程”,截至2023年,绿地率38.87%,绿化覆盖率43.21%,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各项指标均位于全新疆前列,是新疆首个“国家级生态区”。[6]

历史沿革

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克拉玛依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