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辖县
林周县,隶属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位于拉萨市东北,距离市区65公里。全县辖9乡1镇,45个行政村,15552户64453人,国土面积4460平方公里,耕地23万亩,天然草场505万亩,人工草场8万亩,水域5.4万亩,是拉萨市6县2区中的第一产粮大县、第二牧业大县。[1]
林周县南北狭长,跨度达180公里。念青唐古拉山支脉—恰拉山横贯全境,将林周县分割为南北两大部分。北部属拉萨河上游及其源流区域,素有“三河一流”的美称(即热振河、达龙河、乌鲁龙河、拉萨河流域),平均海拔4200米,气候干燥,年平均气温2.9摄氏度,以牧业生产为主。南部地区属拉萨河支流澎波河流域,平均海拔3860米,谷地开阔,气候温和,雨水充沛,年平均气温5.8摄氏度,主产小麦、青稞、油菜、土豆等,是拉萨市的主要粮食生产基地。[1]
林周县辖境称之为彭域,藏语意为“自然形成的沃土”。林周,曾译为“彭”“吞珠”“吞竹”“冷竹”“林祖”“冷竹宗”“伦珠布宗”等。北宋嘉佑二年(1057年,藏历第一绕迥火鸡年)和南宋淳熙七年(1180年,藏历第三绕迥[tiě]鼠年),在今林周县境内先后建立热振寺、达龙寺,这2寺逐渐成为彭域北部地区很有影响的政教合一力量,尤其是达龙寺成为统治一方的地方政教势力。元朝后林周县北部大部分地区归达隆寺管辖,其余地区基本上由“直贡万户”统治。[2]
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藏历第十一绕迥水马年),第五世达赖喇嘛建立甘丹颇章政权后,旁多宗、伦珠宗的地方行政权力收归于西藏地方政府。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藏历第十一绕迥土羊年),西藏地方政府在彭域设立伦珠、萨拉、卡孜、朗塘、旁多、达孜6个宗,管理彭域全境,直至20世纪50年代。其中,伦珠宗管辖范围最大。1959年10月,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撤销拉萨基巧办事处,设立拉萨市,林周宗、旁多谿、撒拉谿、朗塘谿、卡孜谿划归拉萨市管辖。[2]
截止2019年,林周县GDP15.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0.9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7亿元,农牧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4292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