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是一部旨在维护国家领空主权和民用航空权利、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和有秩序地进行、保护民用航空活动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的法律。该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自1996年3月1日起实施。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正。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再次对该法进行修改。

法律修订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0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