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常安

纳兰常安
纳兰常安,字履坦,纳兰氏,满洲镶红旗人。生于康熙二十年(公元1681年)。纳兰常安一生浮沉宦海,曾任广西按察使、云南布政司、江西巡抚、盛京兵部侍郎刑部侍郎漕运总督、浙江巡抚等职。

纳兰常安的基本情况

纳兰常安,字履坦,纳兰氏,满洲镶红旗人。[1]生于康熙二十年(公元1681年)。少年时曾师从名儒韩菼学习,取得生员(秀才)资格后即入仕,没有得到更高的科举功名。约在康熙四十五年进入官场,最初在刑部任笔帖式。“笔帖式”为满语“巴克什”的汉译,这是一种主要从事满文与汉文互译工作的文职官员,官品一般为八、九品,最高为七品。康熙四十九年,他调到山西巡抚衙门,仍是担任笔帖式之职。在这一职位上他干了十多年,应该说是他入仕后的第一阶段是混得很不得意的。
纳兰常安仕途的辉煌是从雍正时起步的。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他被任为太原府通判,通判为知府副手,官阶也不高,但却有些权。他很快就升迁了。雍正二年至三年,他担任了满洲镶红旗的副都统,即满洲八旗中一旗的副长官,品级比通判要高。不过,这个职位是没有多少油水的。两年之后,他升为道员。道员是位在巡抚与知府之间的官员,在何地或何种性质的官署任道员,其正式官职就叫某某道。纳兰常安任过冀宁道和山西粮驿道。
雍正六年,纳兰常安就任广西按察使。按察使为正三品官,主管一省之司法刑狱等。三年之中,他任过广西云南两省的按察使。雍正八年,他从云南按察使的位上又迁为该省的布政使。布政使虽然也是巡抚副手,但权力、地位都要高于按察使,为一省副长官,略同于今之常务副省长。他先后担任过云南和贵州两省的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