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伯特·戴雪

英国思想家
阿尔伯特·戴雪,是一名作家、思想家,主要作品有《论枢密院》、《论诉讼双方诉讼技巧规则》等。

正文

1835年出生于英格兰北安普敦一个殷实的资产阶级家庭。戴雪家族发迹于18世纪初期,也就是英国光荣革命后宪政秩序逐渐趋于稳定的时期。1720年,威廉·戴雪(WilliamDicey)创办《北安普敦报》(NorthamptonMercury),这份报纸随着英国政治与报纸舆论界的不断开放而得到发展,也因此奠定了戴雪家族的基业。1811年,托马斯·爱德华·戴雪(ThomasEdwardDicey)娶安妮?斯蒂芬(AnneMaryStephen)为妻,即阿尔伯特的父亲与母亲。通过这次联姻,戴雪家族遂与英国著名的福音派——克拉珀姆教派(ClaphamSect)联合,这一结合也是戴雪家族的政治自由主义与宗教福音派的结合。戴雪便诞生于这种典型的维多利亚知识贵族家庭。17岁之前,戴雪一直在家接受教育,戴雪的母亲不仅教授他法语德语,还教授他拉丁语与古希腊语的古典作品。良好的家庭教育对戴雪日后的成长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戴雪晚年曾写道:“在我的一生以及我所写的那些著作中并没有多少杰出的、了不起的东西;我完全清楚,我看待生活的方式以及那些曾经吸引过我的事物,在某种程度上都是良好的家庭教育的必然结果。我的父亲和母亲都是善良而理智的人,父亲是热忱的辉格党人,母亲是真挚但并不狂热的福音派。”
1854年,戴雪进入英国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BalliolCollege)。在贝利奥尔学习期间,约翰?穆勒的著作与影响处于鼎盛时期,戴雪也深受其影响,“在牛津,我们囫囵吞枣地啃下了穆勒,直到1860年之前,他都是我们主要的精神食粮。……我属于穆勒缔造的思想学派”。但是,对于穆勒思想中体现出的社会主义倾向,戴雪丝毫都不赞同,这点也体现在《19世纪英国的法律与公共舆论》一书中对穆勒的批判中。“穆勒至死都是个功利主义者,但功利主义本身在他手中发生了某种变形。功利原则,或最大幸福原则原本是自利的信条,但在穆勒手中却变成了自我牺牲的概念,并且从功利主义教导的每个人都必须追求自己幸福的原则竟然推导出如下结论,即任何有英雄主义形象的好人都愿意为了他人的幸福而完全牺牲自己的幸福。……他易受一切仁慈宽厚情感的影响,连同他对同情的强烈渴望和欣赏,所有这些使他仅仅通过著作就成为大部分英国人所周知的作者,甚至成为他们的秘密朋友一般。”(参见本书,第320—321页)在大学期间,最重要的是,戴雪与一帮朋友一同创建了“经典作家协会”(OldMortalitySociety),这个协会的会员包括詹姆斯·布赖斯(JamesBryce)、T.H.格林(ThomasHillGreen)、T.E.霍兰(ThomasErskineHolland)等人。这个协会的成员经常一起阅读、讨论经典作家的著作。例如戴雪就曾撰文论述过希罗多德修昔底德以及柏拉图的著作,同时他们还讨论一些当时最重要的政治事件,例如当时兴起的民族主义、路易?拿破仑美国南北战争。在牛津期间,戴雪与布赖斯结下了终身的友谊,这对好友后来还结伴出游欧洲大陆和美国。这份友谊并不曾因戴雪与布赖斯在“爱尔兰自治”上的根本分歧而破裂,因而显得尤其珍贵。不同于布赖斯著作中比较彻底的法律史味道,戴雪更多地运用分析的手法,在这点上,戴雪深受奥斯丁分析法学的影响。
1861年从牛津毕业后,戴雪进入内殿律师学院实习,希望成为一名律师并由此进入政界。但戴雪并不适合律师职业,糟糕的律师生涯也断送了他进入政界的希望,而将他送上法学的学术研究道路,并在此后取得了累累硕果。从《论枢密院》(PrivyCouncil)开始至最后一本与赖特(Rait)合著的《思索英格兰与苏格兰的合并》(ThoughtsontheUnionbetween EnglandandScotland),戴雪一生重要的著作还包括: 《论诉讼双方诉讼技巧规则》(A TreatiseontheRulesfortheSelectionofthePartiestoanAction)、《英宪精义》《论冲突法》(A DigestLawofConflict)、《华兹华斯的政治技艺》(StatesmanshipofWordsworths)以及旨在反对“爱尔兰自治”的一系列作品,包括《英格兰反对自治的理由》(England’sCaseAgainstHome Rule),上文提及的《思索英格兰苏格兰的合并》《愚人的天堂》(Afool’sparadise)、《危险的一步》(ALeapintheDark)、《为什么英格兰坚持联合》(WhyEnglandmaintainUnion)、《统一派的幻觉》(UnionistsDelu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