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司

金章宗秦和六年时期的官署名
宣抚司是官署名。金章宗秦和六年(1206),置陕西路宣抚使,节制陕西右监军、右都监兵马公事,有宣抚使及副使。八年,改陕西宣抚司为安抚司。山东东西、大名河北东西、河东南北、辽东陕西咸平隆安上京肇州北京共十处先后置司。而坐落于云南的孟连宣抚司署,代表了傣族世袭土司的统治,自明清延续到民国,历经500余年。

正文

元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置宣抚司,为地方行政机构。有达鲁花赤、宣抚使、同知、副使等官。
明、清沿置,皆土司世袭官职。
民国后,仍有宣抚使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