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司
金章宗秦和六年时期的官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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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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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抚司是官署名。
金章宗
秦和六年(1206),置陕西路宣抚使,节制陕西右监军、右都监兵马公事,有宣抚使及副使。八年,改陕西宣抚司为安抚司。
山东
东西、
大名
、
河北
东西、
河东
南北、
辽东
、
陕西
、
咸平
、
隆安
、
上京
、
肇州
、
北京
共十处先后置司。而坐落于
云南
的孟连宣抚司署,代表了
傣族
世袭土司的统治,自明清延续到民国,历经500余年。
正文
元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置宣抚司,为地方行政机构。有
达鲁花赤
、宣抚使、同知、副使等官。
明、清沿置,皆土司世袭官职。
民国后,仍有宣抚使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