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熙土断

义熙土断
义熙土断,指的是东晋安帝义熙九年(公元413年)三月的土断,时任太尉刘裕桓温庚戌土断过时已久,逐渐失去作用,国内人民和实际户口很不一致,给国家兵役来源及租赋收入造成混乱,因而请求再次实行土断。刘裕实行义熙土断时,除徐、[yǎn]、青三州居住在晋陵(今江苏镇江、常州一带)的住户可以不进行外,其他流寓郡县大多被并省,归入本地郡县。会稽(今浙江绍兴四姓中的余姚士族虞亮抗命,藏匿亡命千余人,被处以死刑,于是豪强肃然,远近知禁。它打击了东晋豪强士族势力,对维护东晋政府的兵役来源和租赋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
土断,即东晋、南朝整理户籍及调整地方行政区划的政策。其主要精神是划定州、郡、县领域,居民按实际居住地编定户籍。

历史背景

西晋时已出现土断概念。晋初司空卫瓘主张恢复汉代乡举里选法。户籍都按住地编定,取消客籍户,选举由乡里评定。这是针对九品中正制的弊病提出的。东晋、南朝的土断则是针对当时侨人和侨州郡而实行的政策。
西晋末,北方人民大量南流,东晋建立后,政府设立了许多侨州、侨郡、侨县予以安置。他们只在这种侨立的地方机构登记,称为侨人。侨人的户籍称为白籍,不算正式户籍,入白籍者不负担国家调役。侨人有的相对集中,有的居住分散,“十家五落,各自星处,一县之民,散在州境,西至淮畔,东届海隅”。他们虽在侨县登记户籍,却不住在侨县寄治的地方。侨州和它所属的郡县也不是都在一处,有的相距很远,管理极为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