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1][2][3]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