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设驿站,属黑龙江副都统。民国先后,属呼玛厅设治局、呼玛县、鸥浦县。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3月),划归呼玛县鸥浦区。1956年1月,设鄂伦春族乡。1958年4月,改为十八站公社。1960年7月,与呼南林业局合并为呼南林业公社。1961年1月,析置十八站公社,属呼玛县。1981年8月,划归塔河县。1984年,改十八站鄂伦春族乡。 2019年10月,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下辖6个行政村。[1]
2018年,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个。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