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赫那拉·怀塔布
清朝末年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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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赫那拉·怀塔布(?—1900),清末大臣。
叶赫那拉氏
。满洲正蓝旗人。
[1]
叶赫那拉·瑞麟
子。由荫生授刑 部
主事
晋
员外郎
。历任大仆寺卿、
太常寺
卿、左
都御史
、工部尚书、
内务府
大臣。
[2]
[3]
简介
1896年迁
礼部尚书
。与
李鸿章
结亲家。1898年
戊戌变法
期间,
光绪帝
下诏改革科举,诏命自下科开始,
乡试
会试
及生童岁科各试,一律改试策论,废除八股。并将经济岁试归并正科。由他执掌其事,虽酌拟章程,仍相沿旧制。赞成变法的
礼部
主事
王照
上疏言事,他加以压制,不肯代递。遭王照面斥,始勉强代奏。9月4日,
光绪
下令将其与
许应骙
、
堃岫
、
徐会沣
、
溥颋
、
曾广汉
等阻碍变法的六大臣,全部革职。5日赶赴
天津
,与
直隶总督
荣禄
密谋发动
政变
。21日
戊戌政变
后,被
慈禧
重新起用,授左都御史兼
内务府
大臣。奏请严拿
王照
兄弟,以示报复。
史载
怀塔布,由荫生授刑部
主事
,晋
员外郎
。以父恤典
擢
[
zhuó
]
四品京堂,累迁
礼部尚书
,充内务府大臣。光绪二十四年,主事
王照
上书言事,久之始代奏,坐违旨抑格,
褫
[
chǐ
]
职。未几,皇太后
训政
,起授左
都御史
,复充内务府大臣,迁理藩院尚书。二十六年,卒,赠太子少保,谥恪勤。有一子:叶赫那拉·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