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罗法洛

意大利犯罪学家、刑法学家
巴伦·拉斐尔·加罗法洛(Baron raffaele Garofalo,1852—1934)[1]意大利犯罪学家、刑法学家,[2]是实证主义犯罪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与龙勃罗梭、菲利一起被尊称为"犯罪学三圣"。[1]加罗法洛的理论可以概括为自然犯罪观、犯罪类型和犯罪处遇观和国际刑法观。[2]
加罗法洛在其1885年问世的《犯罪学》一书中首次使用了“犯罪学”概念,标志着犯罪学从法学中脱离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且在该书中他首次提出了“自然犯罪”的理论。[3]

人物生平

1851年11月18日加罗法洛生于意大利那不勒斯,大学毕业后,成为了一名法官,他担任的重要职位包括了比萨的民事庭庭长、罗马上诉法院的代理检察长、那不列斯上诉法院庭长、威尼斯上诉法院检察长等,曾任过参议员、副教授、教授,1903年应司法部邀请参加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的起草等。
加罗法洛与其老师龙伯罗梭、师兄菲利对犯罪问题进行了开拓性研究,创立了犯罪实证学派,被后人尊称为“犯罪学三圣”,但他们研究重点和职业生涯是不同的。龙勃罗梭被称为伟大的精神病学家和犯罪人类学家,菲利被称为杰出的刑法教授和社会学家,加罗法洛则被称为社会学家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