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炳琳

民革中央委员
周炳琳(1892~1963),字枚[sūn]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县(今称黄岩区)人。被选为民革中央委员,后任全国政协二、三届委员。有《周炳琳文集》。
1931年起长期担任北京大学经济系教授兼法学院院长,抗战时期担任西南联合大学经济系教授,并一度兼任西南联大法学院院长,还曾于1945年间一度担任西南联大常务委会代理主席。解放前曾任河北省教育厅长、南京政府教育部常务次长、国民参政员等职。解放后曾任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民革中央委员等职。

人物生平

1931年秋,蒋梦麟卸任教育部长时,亲自签发公文任命他自己为北京大学校长。蒋对周发出“回母校系忙”的邀请。他欣然同意,回到北京大学任经济系教授和法学院院长,法学院下设法律、政治、经济三学系。这时,刘树杞任北大理学院院长,尚缺文学院院长人选。蒋梦麟和周炳琳一起去苦苦劝说胡适任北大文学院院长,终于得到胡适的应允。(《胡适日记全编》第6卷第152页)
周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