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桃

1988年凌子风执导电影
《春桃》是一部由南海影业公司和辽宁电影制片厂联合出品的剧情片,由凌子风执导,刘晓庆姜文等主演。该片于1988年在中国大陆上映,改编自许地山写于1934年的同名小说。[1][2][3]
这部电影以30年代北方农村为背景,描绘了春桃和李茂在遭遇土匪后的经历:土匪的到来毁掉了春桃(刘晓庆 饰)的新婚之夜,她和丈夫李茂(曹前明 饰)失散了,只身一人流浪到北京,靠着捡破烂维持生计。在春桃最艰难的岁月里,是刘向高(姜文 饰)一直不离不弃地陪伴和支持着她。某日,春桃在街上遇见了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她震惊地发现,这个乞丐就是李茂。春桃收留了李茂,于是,一个两男一女的奇怪“家庭”产生了,三人艰难地维系着平衡。刘向高因不忍心让春桃继续这种尴尬的生活,于是离家出走。深爱向高的春桃出去四处寻找他,但并没有找到,她回家后却发现李茂上吊,将其救下。不久,爱着春桃的刘向高回到春桃身边。[2][4]
《春桃》于1989年获得第12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故事片,并且凭借该影片,姜文当选为当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男演员”,刘晓庆当选为当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女演员”。[2]

剧情简介

春桃和伴侣在新婚之夜被土匪冲散,只身一人从乡下逃到北京,靠拣破烂维持 生活。在逃难中,春桃与刘向高认识,并相依为命地生活下来。可外人都说他们是"姘居"。20世纪30年代的老北京,穷人们不大爱管别人家的闲事,有好心人看他们恩恩爱爱,劝他们报个夫妻的正式户口,可春桃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