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楷

清朝大臣
钱楷(1760年—1812年),字裴山,浙江嘉兴人,清朝政治人物。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己酉科进士,历任翰林院庶吉士、户部主事、军机章京、四川乡试主考官、广西学政、礼部郎中、刑部官员、太常寺少卿、光禄寺卿、河南布政使、广西巡抚、湖北巡抚、户部侍郎、工部侍郎、安徽巡抚等职。

人物经历

钱楷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成为进士,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后来,他被任命为户部主事,并充任军机章京。在嘉庆三年(1798年),他被派去四川主持乡试,并被任命为广西学政。回京后,他继续直接参与军机处的工作。他曾被调任礼部郎中和刑部官员,并得到了朝廷的重视。
在嘉庆十一年(1806年),钱楷被任命为太常寺少卿和光禄寺卿。后来,他被提升为河南布政使,并临时负责巡抚的工作。在嘉庆十四年,他被任命为广西巡抚,不久后又被调任湖北巡抚。
在嘉庆十六年(1811年),钱楷上疏建议严格查禁鸦片,此举得到了朝廷的重视。他在任期间,还被任命为户部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后来,他被调任工部侍郎,并被任命为安徽巡抚。然而,由于处理某些事务不当,他被降级并留任。在次年,钱楷去世,享年5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