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相县

西汉时期楚国的县级行政区划
西汉时仍置下相县,汉高祖五年(前202),下相县属楚国汉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废侯国,仍改为下相县,后属临淮郡。1987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宿迁撤县建市(县级),仍属淮阴市
下相县,古代行政区划,位于今江苏宿迁西南,北齐废。中国历史上唯一不以成败论英雄的英雄——西楚霸王项羽的故里。

基本介绍

秦时宿豫境内设下相县,“下相”是因置于古相水下游而得名,其城址位于今宿城西南郊(废黄河西岸)古城村。西汉时仍置下相县,汉高祖五年(前202),下相县属楚国高祖十二年(前195),以下相县为侯国。汉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废侯国,仍改为下相县,后属临淮郡王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改下相县为从德县,“从德”意谓百姓一心向德。东汉后,下相县改属下国(后改为郡),晋属临淮郡。南朝宋武帝废下相县。地入北魏后又复置该县,北魏孝昌三年(527),北魏置盱眙郡,以下相县城为郡的治所。北齐天保七年(556)时再废下相县,其境由宿豫县统辖,此后历代均未复置下相县。
唐开元二十三年(735),宿豫县城被黄河[],同城而治的州治所南迁临淮县,而宿豫县治北迁至原下相县城旧址,仍属泗州,但其时尚未有“宿迁”之名。唐宝应元年(762),为了避代宗皇帝李豫之讳,宿豫县改称宿迁县,所改“宿迁县”名实乃“宿豫县城迁址”之意,宿迁之名于是一直沿用至今。辛亥革命后,废州府制,宿迁直属江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