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奖章

授予中国工农红军有功人员的一种证章
红星奖章,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红星奖章,是授予中国工农红军有功人员的一种证章。[1]
1933年7月9日,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提出在“八一”建军纪念日颁发“红星奖章”,表彰有特殊功勋的红军指战员;同时命令要求各方面军、各军区,要根据考察情况上报受奖人的事迹,由军委评审后,按其等次发给红星奖章。7月1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也作出决议:对于“领导南昌暴动的负责同志及红军中有特殊功勋的指挥员和战斗员”授予红星奖章。[1]根据上述奖章授予条例,周恩来、朱德被授予一等红星奖章,彭绍辉、陈伯钧、邱创成等人被授予二等红星奖章,杨得志、宋裕和等人被授予三等红星奖章。1934年“八一”纪念日,中革军委再次颁发红星奖章,表彰在第五次反“围剿”作战中有特殊功绩的红军指战员。长征途中,中革军委还向战斗英雄颁发了红星奖章。[2]
红星奖章的基本形状是五角星及由两枚五角星交错而成的星花,象征革命的星星之火;中间由五星和禾穗组成的圆形图案,象征着中国工农红军是党领导下的工农子弟兵,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围绕中间五星标有“红星章”三字。一等红星奖章为金质,通径为5.5厘米。二等红星奖章为银质,通径为4.8厘米。三等红星奖章的基本形状为一个正五角星,其中间图案与一、二等红星奖章相同,该奖章为铜质,通径4.1厘米。一、二、三等红星奖章的背面刻有“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和奖章的等级及颁发的日期、编号等。[2]
“红星奖章”只在1933年、1934年和1935年“八一”建军节时颁发过,后来因红军长征,形势发生了变化,“红星奖章”没再继续颁发。[1]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