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贡

清代官员
祁贡(1777-1844年),字竹轩,又字宗庵、寄庵,山西上党高平人。嘉庆元年(1798年)二十岁时成进士,历任刑部主事、河南粮盐道、浙江按察使、贵州布政使、刑部右侍郎、广西巡抚。道光十三年(1833年)任广东巡抚,道光十五年兼署两广总督,道光十八年调任刑部尚书。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英军进犯广州,被派往广东督办粮饷,协助奕山,旋接替琦善任两广总督。[1]
祁贡为抵御侵略,筹备海防,督工备料,建炮台铸铁炮,亲自进行检查新炮点燃。一门门立下汗马功劳的铸铁火炮上,至今还能看到铸刻清晰的“新式炮重伍千斤,道光二十二年二月两广总督祁贡、炮匠李陈霍铸”。[2]

人物背景

祁贡于道光十三年(1833年)调任广东巡抚时,两广总督是卢坤。他到达广州时,广东顺德名士何太青、粤秀书院监院吴兰修和当时任广东按察使的许乃济等正在反复议论鸦片贸易问题,他们共同的结论为应进行弛禁,认为“纹银易烟出者不可数计,必先罢例禁,听民间得自种罂粟。内产既盛,食者转利值廉,销流自广。夷至者无所得利,招亦不来,来则竟弛关禁,而厚征其税,责商必与易货,严银买罪名。不出二十年,将不禁自绝,实中国利病枢机。”①祁贡和卢坤都极为赞赏和支持他们的论点,但又不敢公然加以倡导,于是将他们的议论要点作为《粤士私议》呈奏道光帝,当时并未引起道光帝的注意。

人物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