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汝璈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中国法官
梅汝[áo],字亚轩,男,汉族,1904年11月出生,江西南昌人,著名律师、法学家,生前系全国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1973年病逝于北京。[5][6]
1916年至1924年间,梅汝璈就读于清华学校留学预备班。[7]1924年从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国留学,先后就读于斯坦福大学芝加哥大学,分别获文学学士和法律学博士学位。1929年回国后,历任山西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政治大学等校教授。梅汝璈还担任过国民政府内政部、立法院等政府机关法律方面的职务。[8]1946年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参与东京审判,对第一批28名日本甲级战犯的定罪量刑工作作出突出贡献。1950年,梅汝璈担任外交部顾问、外交部专门委员兼条约委员会委员,并历任燕京大学法律系兼职教授。[9]1954年,梅汝璈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和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此外,他还历任第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以及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学会理事等职,为新中国的外交事业和法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1][2][5]
梅汝璈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位传奇人物,作为四亿五千万中国人民的代表,他全程参与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日本战犯的审判,第一次在国际舞台上运用法律武器捍卫了国家和民族的尊严。[10]2019年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中央宣传部等组织开展“最美奋斗者”学习宣传活动,评选表彰新中国成立以来涌现的英雄模范,9月25日梅汝璈等被授予“最美奋斗者”称号。[11]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