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族

中国西北的民族之一
土族是中国西北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之一,因地域差异,本民族自称主要有“蒙古尔”“土昆”“土古”“树阿罗”“霍尔”等,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土族”。土族的语言为土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分互助、民和、同仁三大方言区。土族虽有自己的语言,但没有自己的文字,故一直使用汉文、藏文,直到1979年才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2]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1》,中国境内土族总人口为281928人,[3]主要分布在青海省海东地区互助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乐都门源都兰乌兰、贵德、共和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黄南藏族自治州的同仁县和甘肃省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永登肃南积石山卓尼等地。[4]
关于土族的起源, 有两种较为流行的说法:第一种是“吐谷(yù)浑”说,即是中国古代吐谷浑后裔的一部分,在吸收了藏、汉、蒙古等民族成分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第二种是“蒙古”说,即是由元朝的一支蒙古军与当地吐谷浑人在长期相处中,逐渐发展而成。此外,还有“阴山白鞑[](dá dá)“说、“沙陀突厥”说等。[5]
根据中国史料记载,土族的先民吐谷浑一部,从西晋时期起就逐步向中国西北部迁移,吐谷浑全境被吐蕃所占领,最终亡国。亡国后的土族先民一部分留居在原地,一部分则开始内迁,逐渐聚居在河湟流域一带,唐朝专门在凉州设置了一个吐谷浑[]州来安置,元代时,土族先民由元室封授的土官管辖。到元末明初,汉文史籍中出现了“土人”“土民”等记载,这时的土族已具有明显的民族特征。[6]明初,土族已经掌握农耕,并通过砍伐森林来开垦田地。但土族的地区被明朝分封的十六个土司统治,苛捐杂税繁重,统治阶级肆意欺压,导致土族人生活艰难。明清时期,朝廷利用喇嘛教控制土族人民,逐渐形成了僧侣地主阶级。到了民国,土族人民在马家封建军阀[a]的统治下,遭受了长达38年之久的压迫和剥削。大量青年被抓去做壮丁,导致田地荒芜,生产衰退。因此,土族人民一直以来都与统治阶级斗争不断。直到1931年8月,南京政府通过了“明令撤销土司一案”,意味着土族地区延续数百年的土司制度被正式废除。后来,民国政府推行保甲制度,各土族地区均被编入保甲组织。直到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到来才让甘肃青海两省的全部土族地区得到解放,建立起人民民主政权,从此揭开了土族历史发展的新篇章。[4][7]新中国成立后,土族聚居区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在国家和政府的组织和支持下,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使土族政治、经济、交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均取得了进步与发展。教育的普及不仅大大降低了土族地区的文盲率,还为各行业输送了优秀人才。随着1979年本民族文字的创制,土族传统的口头文学变成了书面文学,得以世代保存。民族特色文化也得到更好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土族的安昭舞、於菟(wū tú)舞[b]、花儿、轮子秋、雕版印刷技艺、蒸馏酒传统酿造技艺、土族纳顿节、元宵节、土族婚礼等民俗、艺术、体育、技艺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8][9][10][11][12][13][14][15][16][17]
土族分布的地区,地域辽阔,土沃水丰,物产丰富,海拔较高,气候类型复杂多样。土族人原以畜牧业生产为主,后来逐步转向农业,善种植,精于刺绣、雕刻,擅歌舞、绘画,有着丰富的口头文学和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土族至今仍保留着传统宗族制度,通常同一宗族的人聚集生活在一起,宗族中由族长处理大小事务。此外,土族还有青苗会等社会组织机构。土族人民除了信奉藏传佛教、萨满教,还崇拜祖先和诸多民间神明。[8][18][19][20][21]

族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