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

隶属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辖县
卓尼县是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下辖县,[1]位于青藏高原东部、甘肃南部、甘南州东南部,地处青藏高原向黄土高原的过渡带,长江和黄河流域、农耕与游牧文明的交汇区,总面积5139平方千米。截至2023年末,卓尼县辖11镇4乡、100个行政村(社区)、461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9.35万人,有藏、汉、回、土等10多个少数民族,其中藏族占71.1%。[2]
卓尼县大部分为中低山地形,地势西南高、东北低,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地貌以高原丘陵为主,属高原性大陆气候,天然林分布广泛,矿产资源有铅、锌、锑、金、汞、铁、大理石石灰石、洮砚石等。[3]卓尼县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期就有人类居住;夏、商、周时期,卓尼属雍州之域;春秋战国时期,卓尼为秦地;1949年9月11日,国民党洮岷路保安司令杨复兴率卓尼党、政、军、警起义,实现了和平解放;1950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卓尼自治区工作委员会和卓尼自治区行政委员会成立,隶属甘肃省岷县专区,同时,杨复兴宣布在卓尼废除土司制度;1953年10月1日,成立卓尼县,隶属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1958年12月31日,与临潭合并,撤销卓尼县建置,称临潭县,治所设旧城;1961年12月25日,国务院决定恢复卓尼县建置。[4]
卓尼县是中药材种植产业和畜牧农业种植基地、也是清洁能源产业和民族特色工艺品基地、还是文化旅游发展推广中心。[5]2022年,卓尼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59亿元,其中:一产完成增加值6.64亿元;二产完成增加值3.61亿元;三产完成增加值21.3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71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51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0707元。[6]
卓尼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流传于卓尼县洮砚、藏巴哇一带的“巴郎鼓舞”(藏语称“莎目”),在2008年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格毛”服饰是吐蕃时期西藏农区藏族服饰的遗存,在2011年被列为省级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8]其名胜古迹有卓尼禅定寺肋巴佛纪念亭、大峪沟、古刹贡巴寺、柏香山、神女湖等。[3]2017年12月,卓尼县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2018年9月25日,卓尼县获得商务部“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荣誉称号;2019年4月28日,卓尼县经甘肃省政府批准正式退出贫困县。[5]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