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体育仲裁法庭

国际体育界仲裁机构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缩写为CAS),是通过仲裁或调解的手段,解决体育相关纠纷的机构,它独立于任何其他的体育组织,是国际体育界最权威的争端解决机构。其总部位于瑞士洛桑[3][1]
1982年,奥林匹克委员会成员Kéba Mbaye,领导了一个筹备工作组,对即将成立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章程进行起草。[4]1984年6月,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国际奥委会第七任主席胡安·安东尼奥·萨马兰奇的提议下正式成立。[2]1994年,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为了保证自己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进行了重大改革,成立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ICAS),并划分为一般仲裁分部和上诉仲裁分部,来区分普通的仲裁案件和对国际体育机构的处罚不服的仲裁案件。[4][1]2019年1月1日,国际体育仲裁院在原有的普通仲裁部门和上诉仲裁部门的基础上,新设立了兴奋剂仲裁部门,并发布了专门的《国际体育仲裁院反兴奋剂部门仲裁规则》。[5]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由150名仲裁员组成,每届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6]其主要职能为解决普通的争议案件、解决根据体育组织的章程上诉至法庭的案件等。[3]国际体育仲裁院成立意义昭示着一个新时代的来临,也揭开了跨国性的体育争议解决制度的大幕。[1]

发展历史

1981年,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萨马兰奇设想建立一个专属管辖体育纠纷的机构。1982年,塞内加尔籍的法官Kéba Mbaye,作为奥林匹克委员会成员,同时也是国际法庭(ICJ)的法官,领导了一个筹备工作组,对即将成立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章程进行起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