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端解决机构

争端解决机构
指WTO总理事会,它由所有成员国的代表组成,负责管理争端解决事宜,并敦促各国执行各协定通过的规则与程序。该机构的职权包括设立专家组;通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报告;保持对裁定和建议实施的监督以及授权中心所涉协定项下的减让和其他义务。[1][2][3]

正文

争端解决机构(Dispute Settlement Body, DSB)
DSB应向世贸组织理事会和有关委员会通报争端的进展状况。为行使其职能的需要,DSB应经常召开会议。会议通常由全体成员方出席。但是,如争端涉及某一双边协定,则只能由该协定的缔约方参与决策。DSB的决定,如无特别规定,应依协商一致作出,即倘若没有成员方就拟议中的决定正式提出反对意见,即视为全体一致通过。